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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经政企一体向市场主体转型,至今基本已完成全面市场化运营,在自贡高新区由省级
升到国家级高新区的开发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
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卧龙湖城中村棚改项目(二期)六号安置点配套设施花岗石路缘石及人行道板采购招标公告
招标编号:HD20190411-4号
1、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
1.1项目名称:卧龙湖城中村棚改项目(二期)六号安置点
配套设施花岗石路缘石及人行道板采购。
1.2项目地点:自贡市高新区高峰乡。
1.3质量标准:合格(满足图纸质量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提供合格证和相关质量证明文件)。
1.4采购数量:
(1)、芝麻灰花岗石( 约1874m2、30cm*60cm*3cm)
(2)、行进盲道芝麻灰花岗石(约402 m2、20cm*40cm*3cm)
(3)、提示盲道芝麻灰花岗石(约40 m2、20cm*40cm*3cm)
(4)、芝麻白花岗石路缘石(1500m、50×15×26(cm))
(5)、黑色花岗石树池边框(约16 m3、100cm*10cm*20cm)
备注:根据现场实际所需规格及长度按成品分批供应,价格不因甲方需求计划增减而调整。
1.5招标控制价:36.8万元。
1.6工期要求: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完成。
1.7制作要求:详见设计图纸要求。
1.8报价方式:报价为不含税价(包括:材料、运杂费、损耗费以及货物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下货等所有费用),中标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,招标人按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率返还税金。
1.9招标人期望值:控制总价下浮5%以上。
2、招标文件获取方式
2.1请于2019年4月11日至 2019年4月15日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每日上午08:30至12:00时,下午14:30至17:30时(北京时间,下同),在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孵化大楼301室,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法人委托书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(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)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。
3.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服务。
4、投标保证金
4.1投标保证金:投标者请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于2019年4月15日17时30分前通过转账或者汇款方式缴到我公司财务部,凭银行回单至我司财务部领取收据。
4.2、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:
开户行:交通银行自贡分行营业部
账户名: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账 号:513631010018000261247
请在备注栏注明投标工程名称,请使用对公账户转账或汇款
5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5.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11时20分,地点为南湖逸都B区售楼部会议室。
5.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6、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地 址: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孵化大楼301室
联 系 人: 张斌
联系电话:13550753249
传 真:0813-8105909